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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这一次事件中,最难以解释的,自然是密室之谜、现场分尸之谜两个难题。
那么我依次进行解释吧,如果我的猜测有道理——这次事件实在是一个戏剧性的发展过程。」
清了清嗓子,李之牧说出了自己的开场白。
李之牧在白板上用娟秀的字体写了分尸、密室四个大字。
「分尸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,大小姐之前也否认了指纹解锁的可能性,所以凶手既然没有取走尸体的某一部分的必要,也没有非要砍下小臂的理由。
甚至可以说,在办公楼里将尸体肢解,不仅费时费力,更可能让自己也沾上血迹。」
台下的两名观众点着头表示认同。
「排除掉凶手对分尸有异于常人的热爱的极端情况,我认为凶手一定有一个理由,必须要让尸体在分尸状态下被发现。」
「那么被分尸的尸体和完整被击倒的尸体,给我们的判断带来了什么不同呢?」
有什么不同呢?
张小琼头脑飞速转动着。
刚才警察小姐提过,组长是被重物击打致死,那么在分尸之前的尸体是什么样子呢?
「是血吗?」朱雨鑫歪着头,迟疑着说——结果是被大小姐先说出了口。
「并不完全正确,被分解的尸体还带来了一种好处——
凶手分解尸体,其实是为了掩饰,让我们误认为凶案现场是在那个小会议室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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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之牧把声音又抬高了一点,减慢了语速说。
张小琼和朱雨鑫的脑子里又梳理了一遍事件发生的逻辑。
上午散会前,潘组长借了钥匙,交代了他下午的去处,而下午3点,他的尸体也在那被发现。看到现场的血光飞溅,我们自然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潘组长丧命在这个小房间内。
有理有据令人信服。
「也就是说,潘组长是在别的地方被杀死,又被移到这个房间来分尸的吗?」
「正是如此。」
「等一下,我记得潘组长办公真的会一直呆在屋子里,既然房间足够容纳两个人谈话,他为什么会出来呢?」
「难道是厕所吗?走出来的潘组长被凶手偷袭?」
「这种情况下,凶手并没有把尸体再移回小会议室的理由哦。」
李之牧顿了顿,又说。
「这样的条件下,我们不如还是猜测潘组长在工作前就已经被杀,比较合理。潘组长在活着的时候还没有踏进过那间小会议室。」
原来如此。如果潘铭仅仅是在厕所、房间外的地方被杀,移到会议室内分尸根本没有什么区别。而如果在这之前被杀,移动尸体改变推测死亡时间、分尸隐藏真正的第一现场,对于凶手都是很合理的决定了。
那么很可能在下午上班之前,潘主编就被凶手杀害了,和自己一起吃饭的千惠姐应该不是凶手才对。终于洗清了前辈的嫌疑,张小琼轻轻松了口气。
「讲到这里,我们来思考一下千惠姐鞋上的血迹吧?」
「既然千惠姐没有成为凶手的时间,那她鞋上的血迹就更毫无疑问是凶手的嫁祸喽。」
朱雨鑫很笃定地说。
「不过到这里,我也有一个小小的疑问。」
「说到嫁祸,完全有着一个比千惠姐更好的对象啊?」
「啊!你是说金业先生吧!」
张小琼很快就回忆了起上午的争执。
「没错。甚至说要陷害金业先生的话,步骤还更简单。由于杀机足够明显,只需要在房间里分尸,在金业先生的某个物品上留下血迹即可,完全不用造一个乱七八糟的密室。」
朱雨鑫和张小琼都点了点头,这种情况下金业先生毫无疑问是最大嫌疑人,激情杀人的布置也没有漏洞。
「而且就算不考虑这一点,对千惠姐的嫁祸也很不合理哦。」
「如果说制造密室是为了嫁祸,最后的唯一解是“沈千惠才可能配钥匙”也太糟糕了,因为潘组长可是丢过他自己的那一把钥匙,谁拿到并配了钥匙都有可能。事实上,制造这个密室反而让这个“不可能犯罪”更难给任何一位嫌疑人定罪。」
完全没错,现在现场的情况,如果说是凶手嫁祸所布置的,也实在不够精妙。
「而且现在的情况,为了嫁祸沈千惠而在她鞋上滴的血也很蠢啊,很容易猜测是嫁祸吧。」
「所以,不如说这样的设想更符合实际——凶手并不知道那是一个密室。」
一句难以理解的话——女警察和小菜鸟又一次面面相觑。
「小琼,你说过的吧,在把钥匙给潘组长之前,千惠姐把小会议室的门锁上了。」
「嗯,是这样没错。」
「而按照之前的推理,潘组长在开始工作前就已经被杀害了,所以那时的门也是紧锁的才对。」
好像是不知道该怎么继续描述自己的推理,侦探略微停顿了一下。
「那我们来模拟一下凶手的行动吧。」
李之牧敏捷地一转身,在白板上写下了推导符号。
「凶手杀害了潘主编,为了伪造杀人时间和地点来到了这里——他看到了紧锁的房间,想到了一个精妙的计划。」
「他没有进入房间,而是把身上带着一把钥匙的——潘铭的尸体,从通风口塞进了这个小会议室里。紧贴地面的通风口没办法让活人通过——毕竟人匍匐是要撅屁股的。一具尸体还是可以勉强塞的进房间。」
「接下来,凶手在通风口外,对尸体进行切割。房间很小,最后血光飞溅的现场很容易就形成了。」
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
「一共小会议室有两把钥匙吧,在凶手的视角看来,其中一把正躺在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裤兜里。
是的,凶手想当然的认为,尸体身上这吧是潘组长自己的,那另一把钥匙——自然,在沈千惠那里。
那凶手制造密室就显而易见了——尸体在上锁的房间里,只有沈千惠有钥匙,相当完美的想法。」
「这样就很合理了。」
李之牧顿了顿,抬了一下金属眼镜框。一旁的张小琼和大小姐警察一副如梦初醒的表情。
「所以凶手就是,既了解潘铭下午去处,却又不知道他借了钥匙的人。」
「所以说,是会议中离席的金业先生吗?」
「他做不到的吧,那个通风口紧贴着地面,一个手术初愈的人是弯不下腰的。」
「唔——」
「冯巍——那个上午请假的大叔,只有他有可能了吧。」
「完全不可能啊,大小姐。你不是问了他的不在场证明吗,既然手机没有额外的通讯记录,他在饭店待到两点就成了坚实的不在场证明——两点前如果他不行动,潘组长肯定早就已经到了房间。」
「啊——」
「那不就没有这样的人了吗!!」
「还有一个哦——」
「太太,凶手就是她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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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,事情都说得通了。是太太的话,对潘铭的工作环境自然有所了解,把尸体移动到工作地点来也可以很大程度上洗清自己的嫌疑。也正因为太太不知道借钥匙的情况,巧合中创造了这个密室。
李之牧把油性笔的盖子“咔”地一盖,轻轻从大小姐手上抢来一包和菓子,撕开了包装。
「至于把小臂和手腕都切下来的问题,我觉得——分尸应该是分两次比较合理。按我的推测来说,小臂应该是在杀人后就切了下来,原因可能是被迫的,而非需要指纹开锁之类的理由——比如潘组长在受到第一次重击后自觉命不久矣,摘下结婚戒指并扔出窗外——毕竟你说重物猛击有两次,潘组长也是个习惯扔出手边东西的人。无论是否是死前讯息,没有戒指的尸体很容易让自己惹祸上身。“藏木于林”的考虑下,太太应该切下了尸体的小臂。之后为了伪造现场,太太通过通风口将手腕再一次切断,甚至可能把手指也割开了——不这样做很难制造出与真正现场相比拟的血液量和脂肪量吧。 」
「好厉害!」张小琼从心底惊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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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突然找到您,冒昧了。相信您也猜到了我来这里的目的,那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吧。」
「…」
「我觉得有人给予了太太相当大的帮助。」
「..!」
「想必太太在犯罪之后确实来到了四楼进行伪装,但是以太太曾经不加迟疑地把张小琼认错成沈千惠来看,可以推测的是,第一,太太来到这里并看到了张小琼的自拍;第二,夫人很可能不知道刚刚入职两个月的张小琼,就想当然的把她认为是之前唯一的女性沈千惠。」
「…」
「因为如此,我不是很相信太太会独立想出嫁祸沈千惠的计划。」
「所以呢?」
「给她出主意的人应该是更了解沈千惠和组长——选择嫁祸沈千惠而不是金业,也证明他上午很可能也不在会议现场。」
「…」
「就是这样了。如果您有怀疑的人选,可以联系刑警。——我告辞了,冯巍先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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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李之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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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凑巧地猜中了真相,在夫人被朱雨鑫找上门后,很快就绝望地承认了一切,据说在车上发现的血液反应成了坚实的证据。但仍然有出乎我意料的地方,我本猜测冯巍的参与是与潘铭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有关,毕竟近来项目停滞不前。本以为冯巍是公司的内鬼也说不定。
但真实的情况相当讽刺,组长潘铭本人才是私下和竞争公司有联系的人,太太是阻止他泄露机密时一时失手的,而知情的冯巍出于对上司的厌恶出手相助。
米兰·昆德拉在《为了告别的聚会》中写道:「我要告诉你我一生最悲哀的发现——那些受害者并不比他们的迫害者更好。」看来此话确实所言非虚。
但无论如何,事件解决是值得庆贺的。之前来店里拜托我解决这次事件的女孩张小琼给我们做了咖喱饭——味道出人意料的好吃,没准她来这里开深夜食堂会比我们咖啡馆挣的还多。
不行的话一直在这里打工刷咖啡杯也行——我最近可明显工作量超标了啊。
吃过晚饭,我受我的青梅竹马——朱雨鑫大小姐相邀出来散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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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具体的故事,你和张小琼说了吗?」
「还是没法开口吧,我不敢妄议别人的想法。」
无论是太太还是潘铭先生,我都没有面对面和他们交往过,不知道他们所经历的事情,不了解他们的心情,我也并不太有资格评论他们的做法吧——或许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在。
「而且不仅是对潘铭先生,对其他人来说也一样。我站在这里怎么议论别人都会有失公允吧,说什么“理解别人的想法”,都不过是自以为是。另外——人总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世界吧。」
顿了一顿,我又想起了之前那一次的事件。
「以及,那一件事之后,我再也没有自信去揣测别人的想法,给别人下定义了。」
小时候看电视时,还没办法听得懂电视剧里冗杂对话的我,总是迫不及待的问爸妈哪个是好人,哪个是坏人。不懂得楚云飞和李云龙的惺惺相惜,也不明白逼死张翠山的武当众人的心情。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,每个人都有着自己坚守的道德,也无法驱散心中的恶魔。
我不相信善恶的二元论,那次事件之后,我再也没办法用单纯的好坏来形容一个人。
结果一边这么想着,瞥到旁边的小雨大小姐,紧咬着下嘴唇的她竟然一副沉重的表情。她也想起了那一次吧。很糟糕,散步不该说这些的——我赶紧想着说点别的什么岔开话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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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小雨,你为什么选择当警察呢?」
「当然是为了做公务员,推理也算一份。」
朱雨鑫轻轻揉了揉眼,一挑眉,毫不犹豫的回答。
「这些我知道啦大小姐,肯定也有别的原因吧?」
毕竟能达到这两个条件,未必非要冒生命危险义无反顾做警察,更何况是这样不愁吃穿的大小姐。
「该怎么说呢?我想要了解更多人的生活。」
「嗯?」突然好像听到了很高深的解释。
朱雨鑫搓了搓手,莞尔一笑,看着远处又继续开口。
「想要了解那些活着的人,死去的人,每个人都经历过些什么,拥有着什么,失去了什么。人的家庭和成长经历有好多好多种可能,但自己只能活一次,不多了解一下别人,好怕自己不知道人究竟是该怎么活着的啊。」
「也正因为当警察看多了生与死,也变得更热爱生活了吗。」
「是这样。」
很干脆的回答。朱雨鑫转过身面对着我,带着一个大大的,和平时不大一样的很傻白甜的笑,微侧着头,蹦蹦跳跳的马尾刚好在路灯下面发光。
「说起来,你也算又过着大小姐的日子,也作为上班族生活呢,这算是作弊吧,感觉像有双倍的人生。」
「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哦~」
「真羡慕呢。」
这倒是真情实感,人生梦想是当个大少爷没错了。当然如果我一夜暴富,八成会选择坐吃山空,反正不会累死累活当警察。对比一下思想水平还真是差得远啊。
假装叹了口气,我又开玩笑地问,
「好想暴富哦,叔叔阿姨还缺孩子吗?」
「孩子不缺了哦。」
说着,小雨突然笑出了声,露出了小魔鬼一样的虎牙,带着笑的眼睛有种她常吃的水果糖的甜味,和我的目光交汇了一下。
「不过女婿的话——好像还差一个呢。」
「诶?」我差点绊了一跤,转头看向旁边的女生。
「开玩笑的啦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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